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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國立清華大學補助邀請香港地區學者短期訪問試辦作業要點」

發佈日期 : 2019-12-19 最後更新 : 2019-12-19

為因應香港情勢及促進雙方科技及學術交流,訂定「國立清華大學補助邀請香港地區學者短期訪問試辦作業要點」(附件一),摘要如下,試辦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民國109731日止,屆期前將視需求延長。

 

一、申請條件與程序:

       申請案件未獲其他單位全額補助者,請備齊下列資料送至研究發展處,申請案件隨到隨審。

   (一)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二)

   (二)受邀專家學者個人資料表(格式如附件三)

   (三)學經歷相關證明文件或現職證明

 

二、補助項目及金額:

   (一)香港-臺灣來回經濟艙機票(每月一次)

   (二)訪問零用金每月新臺幣3萬元以內為原則。未足月之零用金,以核定之月零用金除以當月總日數依實際在校訪問日數計算。

   (三)免費安排住宿本校學人宿舍。

 

三、經費核銷方式

1.經費授權:

申請表完成審核程序後,請將申請表e-mail to: tsaims@mx.nthu.edu.tw 蔡明皙小姐以利經費授權。

2.核銷單據

請依「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核銷,報帳單據最後之「機關長官或授權代簽人」須經研發處核章。

 

研究發展處敬啟

108.12.19

 

分類: 綜企
編輯者: 蔡明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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