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修正「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0年3月12日生效。
發佈日期 :
2021-03-16
最後更新 :
2021-03-16
摘錄部分法規修正規定說明如下:
五、補助件數、期間及執行件數限制如下:
(二)計畫主持人於執行本計畫期間,不得同時執行本部其他補助計畫。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1.研究計畫全程執行期滿前一年內。
說明:
二、為兼顧計畫主持人執行本計畫期間,得以專注執行,以及執行期滿後研究能量之延續與深化,爰第二款增列第一目,開放計畫全程執行期滿前一年內,不受不得同時執行本部其他補助計畫規定之限制,促使計畫主持人以本計畫成果為基礎,重新檢視其研究方法、內容後,提出新研究構想進行後續之成果延伸擴散,以符合本計畫鼓勵年輕學者不受既定框架的限制、培植科研新世代之宗旨,並逐步回歸本部現行計畫申請機制。
十六、其他相關規定如下:
(五)本計畫全程執行迄日為一百一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者,如迄日當年度未執行本部專題研究計畫,得於計畫全程執行期滿前三個月至期滿後二個月內,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專題研究計畫申請。
說明:
一、考量本計畫個案執行迄日分布於各月份,其中全程執行迄日為一百一十一年一月底前之計畫,因未及適用第五點第二款放寬之修正規定,爰增列第五款,明定渠等個案如迄日當年度未執行本部專題研究計畫,得於一定期間內,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專題研究計畫申請,以利其在既有基礎上,加速以新思維提出新研究計畫,促進成果即時深化。
本次修正相關資訊或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常見問答請參見科技部網站 > 學術研究 > 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 > 專題研究計畫專區。
分類:
計管
編輯者:
羅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