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109年大專校院學生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自即日起至109年3月5日(四)早上9:00前受理收件。
海洋委員會109年大專校院學生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自即日起至109年3月5日(四)早上9:00前受理收件。
敬啟者:
海洋委員會109年大專校院學生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自即日起至109年3月5日(四)早上9:00前受理收件。
說明:
一、依據海洋委員會109年2月3日海綜研字字第1090001030號函辦理。
二、申請補助相關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非在職專班之碩士班或博士班在學研究生,並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推薦者。
(二)補助原則: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1件計畫為限,每案之申請金額不得逾新臺幣十萬元。
(三)補助項目:符合海洋委員會109年度補(捐)助海洋研究活動重點議題相關範疇者(如附件1),優先核予補助。
(四)申請程序:本校以研究發展處為統一收件窗口,申請補助者請檢具申請書(如附件2)、研究計畫書(如附件3)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於109年3月5日(四)早上9:00前送交紙本及電子檔 (電子檔請寄送至研究發展處承辦人信箱 kuo3@mx.nthu.edu.tw,紙本請繳交至第一行政大樓3樓研究發展處計畫管理組承辦人郭奕讌(分機35010)),逾期不予受理。申請補助案件無論核准與否,所送申請文件概不發還。
(五)執行期程:自簽約日起開始執行,申請者應陸續提交期中報告、期末報告及全案成果報告,並於本年12月5日前完成核銷作業。
(六)申請者請務必確保計畫執行完成之年度可行性,應屆畢業生(如大四生/碩二生等)請審慎評估畢業後仍可持續完成該計畫,再行提出申請,以免資源浪費。核准受補助者如無正當理由自行申請契約終止,接列入次次年海委會審查同一學校學生申請補助之參考依據。
(七)其餘規定詳見「海洋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學生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如附件4)。
三、海洋委員會聯絡人:劉怡伶,電話07-3381810#261123,E-mail:u92150@oac.gov.tw,傳真07-3380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