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03年度欲使用N、T類經費申購500萬以上經常性作業用儀器(研究設備)之單位,請於2月4日(星期一)前完成送審資料
發佈日期 :
2013-01-15
最後更新 :
2020-01-30
一、教育部函告本校有關申購單價新台幣500萬以上經常性作業用儀器申請及審查作業事宜會議紀錄1份,請 查照。
二、購置500萬以上經常性作業用儀器,應提早一年規劃,並建立內部審核機制,循概算作業程序於每年2月上旬前報送教育部。
三、欲使用N、T類經費申購單價500萬元以上儀器之採購,須先報請教育部轉呈國科會審查通過後,始得辦理。若102-103年度欲申購500萬以上經常性作業用儀器(研究設備)之單位,請於2月4日(星期一)前填妥送審表(詳見附件,並請於申請人處用印、單價2000萬以上紙本6
份/單價2000萬以下紙本4份)及審核表1份送研發處。
四、若逾研發處彙整時間者,請敘明無法及時送審之理由,逕送教育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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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