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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欲購置500萬以上經常性作業用儀器(研究設備)之單位,請於2月27日(星期四)前提交資料至研發處彙送。

發佈日期 : 2014-02-20 最後更新 : 2020-01-30
一、教育部函告本校104年度購置500萬以上經常性作業用儀器,應提早一年規劃,並建立內部審核機制,循概算作業程序於本(103)年3月7日前報送教育部。
 
二、 單價500萬元以上儀器之採購,須先報請教育部轉呈國科會審查通過後,始得辦理。104年度欲申購500萬以上經常性作業用儀器(研究設備)之單位,請於2月27日(星期四)前填妥送審表(詳見附件,並請於申請人處用印、單價2000萬以上紙本1式6份/單價2000萬以下紙本1式4份)及審核表送研發處。
 
三、 若逾研發處彙整時間者,請敘明無法及時送審之理由,逕送教育部辦理。
分類: 計管
編輯者: 蕭芳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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