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欲購置500萬以上經常性作業用儀器之單位,請於3月2日(星期三)前提交資料至研發處彙送。
發佈日期 :
2016-02-17
最後更新 :
2020-01-30
各位老師與同仁,
一、教育部函告本校106年度購置500萬以上經常性作業用儀器,應提早一年規劃,並建立內部審核機制,循概算作業程序於本(105)年3月7日前報送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詳附件)
二、 單價500萬元以上儀器之採購,須先報請教育部轉呈科技部審查,並由科技部將審查結果送行政院主計總處通過後,始得辦理。106年度欲申購500萬以上經常性作業用儀器之單位,請於3月2日(星期三)前填妥送審表(詳見附件,並請於申請人處用印、單價2000萬以上紙本1式6份/單價2000萬以下紙本1式4份)及審核表(1件送審案僅需送1份審核表)送研發處。
三、 若逾研發處彙整時間者,請敘明無法及時送審之理由,逕送教育部辦理。
分類:
計管
編輯者:
蕭芳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