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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科技部110年度第2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至110年6月30日(三)中午12點前受理申請(本校截至時間)

發佈日期 : 2021-05-19 最後更新 : 2024-12-18

一、【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科技部110年度第2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至110年6月30日(三)中午12點前受理申請(本校截止時間)

二、依據「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4點辦理。

三、計畫重點:學術研究機構研發能量,結合民間企業需求,並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學術界應用研究,培植企業研發潛力與人才,增進產品附加價值及管理服務績效。

四、合作企業出資規定--

(一)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5%之金額,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5萬元。計畫屬人文領域者,其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0%,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0萬元。

(二)合作企業配合款得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方式作為出資,其總和不得超過合作企業配合款總和之60%,且應於設備費額度內為之。

(三)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執行使用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取消派員當出資比) 應將設備完成評價並附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設備所有權於簽約後3個月內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等資料,由申請人檢齊相關資料,上簽會送國際產學合作營運總中心行政組開立本校證明,再上傳。

五、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110年6月30日(三) 中午12點止受理申請(本校截至時間),欲申請者請依規定於期限內至該部網站線上製作計畫申請書,製作完成後併同簽署本校利益迴避聲明書1份,請通知「系所承辦人」,請系所承辦人先確認申請人職稱與申請資格符合條款皆正確,由系所承辦人統一於110年7月1日(四)中午12點前送本組,避免遺漏,以便彙整辦理。

六、欲申請計畫者,請先簽署本校「科技部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利益迴避聲明書」(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皆須簽署),再上線簽署利益迴避暨保密聲明,請於簽署前務必詳閱該原則之規定。

(一)「合作企業參與合作計畫意願書」請合作企業加蓋公司大小章,

(二)若有申請合作企業配合款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等方式作為出資比,請上簽案會送國際產學合作營運總中心行政組開立本校證明。1~2附件再一併上傳。

七、如計畫案件歸屬為工程司,有關主題式徵件相關規定與說明,請見「工程司110 年第二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主題式)徵求說明」(網址https://www.most.gov.tw/eng/ch/detail/db7c3717-b6aa-4e62-b79b-247ef1c27690

八、產學計畫執行起日為110年11月1日至111年10月31日。

九、科技部徵案公告網址:

https://www.most.gov.tw/folksonomy/rfpList

https://www.most.gov.tw/folksonomy/rfpDetail/7d75576d-6911-4a6a-8a00-61e520865d68?l=ch

十、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網址: https://www.most.gov.tw/spu/ch/list?menu_id=03dbe285-8784-4be5-a5c9-1520f63676f5&view_mode=listView

十一、計畫相關文件,請逕至該網: https://www.most.gov.tw/folksonomy/list?subSite=&l=ch&menu_id=4dda1fd8-2aa9-412a-889b-9d34b50b6ccd&view_mode=listView

出資比證明簽案範例網址:https://ocic.nthu.edu.tw/content.php?key=W2C94O7X34

十二、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該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

計畫規定如有疑義,請洽該部產學司電話:(02)2737-7280林先生、(02)2737-7241王小姐

十三、本校計畫申請業務聯絡人:計管組陳雅芬,分機:31182

先期技術移轉業務聯絡人:行政組杜依黟及謝葦亭,分機:31298,62299

企業配合款出資比證明業務聯絡人:行政組呂亞桓,分機:62303

分類: 計管
編輯者: 陳雅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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