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及修正配合款比例!!【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科技部109年度第2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至109年7月20日(一)中午12點前止受理申請(本校截至時間)
一、【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科技部109年度第2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至109年7月20日(一)中午12點前止受理申請(本校截至時間)。
二、 作業要點修正內容:
(一)迴避規定--計畫主持人及共同(協同)主持人同為計畫執行重要成員,應負與計畫主持人同樣之迴避義務。
(二)研究經費補助項目--計畫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之研究主持費為得依規模編列。
(三)合作企業出資規定--
1. 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0%之金額,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0萬元。合作企業為2家以上者,各家合作企業之配合款均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10%之金額。如為整合型計畫,合作企業為2家以上者,各家合作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該合作企業參與各子計畫經費之20%。
2. 合作企業配合款得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方式作為出資,其總和不得超過合作企業配合款總和之60%,且應於設備費額度內為之。
3. 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執行使用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取消派員當出資比)。
(四)新增-- 1. 計畫屬人文領域者,其合作企業配合款及先期技轉授權金等出資額度相關規範。單一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15%,且配合款不得低於15萬元。 2.新增國外差旅費為補助項目之一,爰新增線上繳交出國報告。
三、申請注意事項: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執行使用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應將設備完成評價並附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設備所有權於簽約後3個月內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等資料,由申請人檢齊相關資料,上簽會送國際產學合作營運總中心行政組開立本校證明,再上傳。
四、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109年7月20日(一) 中午12止受理申請(本校截至時間),欲申請者請依規定於期限內至該部網站線上製作計畫申請書,製作完成後併同簽署本校利益迴避聲明書1份,請通知「系所承辦人」,請系所承辦人先確認申請人職稱與申請資格符合條款皆正確,由系所承辦人統一於109年7月20日(一)下午5點前送本組,避免遺漏,以便彙整辦理。
五、欲申請計畫者,請先簽署本校「科技部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利益迴避聲明書」(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皆須簽署),再上線簽署利益迴避暨保密聲明,請於簽署前務必詳閱該原則之規定。
1.「合作企業參與合作計畫意願書」請合作企業加蓋公司大小章,
2.若有申請合作企業配合款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等方式作為出資比,請上簽案會送國際產學合作營運總中心行政組開立本校證明。1~2附件再一併上傳。
六、適用對象:109年第2期(109年11月1日至110年10月31日)及110年第1期計畫(執行期間110年6月1日至111年5月31日)。
七、科技部徵案公告網址: https://www.most.gov.tw/folksonomy/rfpDetail/2d375883-ce51-41ef-ac07-862503a2c471
6/18及6/23說明會本校公告網址:http://rd.site.nthu.edu.tw/p/406-1006-180565,r7527.php?Lang=zh-tw
科技部網站訊息: https://www.most.gov.tw/spu/ch/list?menu_id=03dbe285-8784-4be5-a5c9-1520f63676f5&view_mode=listView
計畫相關文件,請逕至該網:https://www.most.gov.tw/folksonomy/list?subSite=&l=ch&menu_id=4dda1fd8-2aa9-412a-889b-9d34b50b6ccd&view_mode=listView
新修正作業要點本校公告網址:http://rd.site.nthu.edu.tw/p/406-1006-179808,r7527.php?Lang=zh-tw
出資比證明簽案範例網址:http://140.114.39.189/ocic/Content02.aspx?c=75
八、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該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
計畫規定如有疑義,請洽該部產學司林技寬先生:電話:(02)2737-7280
本校計畫申請業務聯絡人:計管組陳雅芬,分機:31182
先期技術移轉業務聯絡人:行政組杜依黟及沈菀蓁,分機:31298,62298
企業配合款出資比證明業務聯絡人:行政組呂亞桓,分機:62303
公告 6/11第二次
7/06第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