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新產學合作計畫】科技部「創新科技防疫場域驗證計畫」採隨到隨審,以紙本計畫書函送申請
發佈日期 :
2020-05-18
最後更新 :
2024-12-18
一、【科技部新產學合作計畫】科技部「創新科技防疫場域驗證計畫」採隨到隨審,以紙本計畫書函送申請。
二、本計畫徵求係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於全球擴散,亟需應用新科技,以快速落實新科技進行場域驗證。
三、計畫徵求重點:
(一)定位新科技防疫運用情境與需求缺口
(二)跨界合作打造新產品或服務強化防疫能量
(三)快速進行場域驗證,建立可行解決方案
四、申請條件:為快速建置並支援防疫需要,計畫內容務必包含產品或服務預計完成測試驗證之數量或技術指標。
五、執行期程:以6個月內為原則,最長不超過1年。以計畫能快速完成新產品或服務場域驗證,投入防疫運用者,優先考慮。
六、補助經費:每案補助經費原則不超過新臺幣1,000萬元,申請機構有自籌配合款者優先考慮。
七、請有意願申請者,先以MAIL方式通知本組,俾便協助函送紙本計畫書(內容請以5頁為原則)申請。
八、請留意此計畫以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方式進行。
九、計畫申請公告請逕至https://www.most.gov.tw/folksonomy/rfpDetail/16ca1dc3-79e8-495d-888f-9871c0fd47a5?l=ch 查詢。
十、科技部產學司聯絡人:黃文珍小姐,電話:02-2737-7418
二、本計畫徵求係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於全球擴散,亟需應用新科技,以快速落實新科技進行場域驗證。
三、計畫徵求重點:
(一)定位新科技防疫運用情境與需求缺口
(二)跨界合作打造新產品或服務強化防疫能量
(三)快速進行場域驗證,建立可行解決方案
四、申請條件:為快速建置並支援防疫需要,計畫內容務必包含產品或服務預計完成測試驗證之數量或技術指標。
五、執行期程:以6個月內為原則,最長不超過1年。以計畫能快速完成新產品或服務場域驗證,投入防疫運用者,優先考慮。
六、補助經費:每案補助經費原則不超過新臺幣1,000萬元,申請機構有自籌配合款者優先考慮。
七、請有意願申請者,先以MAIL方式通知本組,俾便協助函送紙本計畫書(內容請以5頁為原則)申請。
八、請留意此計畫以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方式進行。
九、計畫申請公告請逕至https://www.most.gov.tw/folksonomy/rfpDetail/16ca1dc3-79e8-495d-888f-9871c0fd47a5?l=ch 查詢。
十、科技部產學司聯絡人:黃文珍小姐,電話:02-2737-7418
分類:
計管
編輯者:
陳雅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