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國科會計畫
發佈日期 :
2019-08-28
最後更新 :
2023-01-05
【重要訊息】
<重要更新公告>國立清華大學建教合作研究計畫經費編列規劃表及國立清華大學建教合作研究計畫處理表(A1表),即日起實施,敬請配合使用新版會送辦理。1091123
公告修訂之「國立清華大學產學合作、政府科研補助或委託辦理收支管理要點」。 本次修訂重點為新增第八點內容: 「本校產學合作計畫合約生效後,經費未撥入本校前,計畫主持人如有經費支用需求,以年度計畫百分之五十為限額,由校務基金先行墊付計畫款項,惟不可支用項目為計畫主持人工作費及管理費;另逾百分之五十者,應專案簽准後辦理;委託單位無法撥款時,應由計畫主持人負責籌措財源歸墊。10710
公告修訂之「國立清華大學產學合作、政府科研補助或委託辦理收支管理要點」。 本次修訂重點為:「非國科會計畫」管理費提列,原為「計畫總金額(不含管理費)之15%」,經修正通過為「總經費之20%」1041209
P.S.總經費不包含技術移轉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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