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111年12月30日生效。

發佈日期 : 2023-01-03 最後更新 : 2023-10-20

國科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111年12月30日生效。

重點法規修正規定如下:

(一)、 科技部改為國科會。

(二)、 研究助理:可分為全時研究助理及部分時間研究助理。

1、全時研究助理:月酬勞比照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訂定之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編列之。另人事費含保險(勞保、健保)、公提離職儲金或公提退休金及年終獎金等。

2、部分時間研究助理:月酬勞比照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訂定之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編列之。

有關「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參考表」(以下簡稱支給參考表),因已於一百零六年八月一日以科部綜字第一○六○○三四一六○號函公告停止適用,爰修正一、之1、之2,將研究助理月酬勞比照支給參考表之規定修正為比照「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訂定之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

(三)、 管理費之編列:以計畫各項經費(含總包價法或單價計算法列計項目)合計經費之百分之十為上限。

本次修正相關資訊或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常見問答請參見國科會網站 > 學術研究 > 專題研究計畫專區。

 

分類: 計管
編輯者: 羅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