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112年度「2030跨世代年輕學者方案」補助案,申請人校內截止日111年12月27(二)中午12點,系所請於12月20(二)及12月27(二)繳交相關資料。

發佈日期 : 2022-11-03 最後更新 : 2022-12-30

各位老師與同仁: 

 

一、國科會112年度「2030跨世代年輕學者方案」,本校申請人須於111年12月27(二)中午12點完成線上申請,敬請轉知教師同仁務必依規定辦理。僅辦理已具計畫主持人資格者(本校編制內教師),如未具計畫主持人資格者(非本校編制內教師),請依循該計畫徵求公告逕自提出申請)申請人請依資格及計畫類別內涵擇一提出申請,每人限提一件計畫

 

二、請申請人務必於111年12月27(二)中午12點前上傳完成,並請系所承辦人於國科會線上做「確認」。申請期間若需退件修改者,請直接聯絡系所承辦人退件,以維護個人權益(仍需於上述時間完成最後上傳,故請提早作業)。

 

三、系所交送資料,均以電子郵件逕寄至計畫管理組淑婷(stlo@mx.nthu.edu.tw)無需繳交紙本,寄出後請來電確認(#35134):

111年12月20(二)下午3點前,請系所承辦人彙整各系所資料,繳交以下文件(電子郵件):

(一)、系所內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ORCID清單【本年度新增】

(詳附件Excel檔-計畫主持人員ORCID清單)
為增加本校優秀教師學術產出曝光度,拓展國際合作的空間及提升研究影響力,並有助於學校彙整與確認各領域教師之研究資料,期能更完整的呈現本校之研究成果,使本校在各研究領域之發展更具國際競爭力,請教師提供ORCID ID (申請網址https://orcid.org/)

(二)、如有系所主持人為退休或屆齡,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1. 簽呈 (已退休申請人)。
  2. 相關證明文件 (屆齡65歲之申請人聘書或延長服務證明)。

111年12月27(二)下午3點前繳交以下文件(電子郵件):

(一)、系所申請名冊封面。(請確實核對申請資格及件數)

(二)、各計畫申請名冊。(登入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線上申請彙整(新版)」>「勾選申請案」>「預覽名冊(右上角)」>「列印名冊」僅需單位主管核章即可(不需至人事室))

 

四、計畫類別、內涵及申請人(計畫主持人)資格:

包括「新秀學者」、「優秀年輕學者」及「國際年輕傑出學者」三類別,計畫類別、內涵及申請人(計畫主持人)資格,分述如下:

(一) 新秀學者:

1. 鼓勵並培植初入研究職涯且具研究潛力之新世代年輕學者勇於進行新興議題的探索,嘗試具前瞻跳躍的各種發想,為國內學術研發領域吸引優秀人才。

2. 計畫主持人須為國內外擔任教學、研究專任職務在5年以內或獲博士學位後5年以內者,其申請時擔任教學、研究專任職務資歷併計已超過5年之人員,不得申請。申請時得不具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但須於取得資格後計畫始得核定執行。

3. 每年核定補助新計畫以25件為原則,每件計畫每年補助經費以不超過新臺幣500萬元為原則。

(二) 優秀年輕學者:

1. 培植已任職於我國科研機構之優秀年輕學者,在既有的研究基礎上進一步地深化其研究實力,達到科學突破與實務應用。

2. 年齡在45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具備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者。

3. 每年核定補助新計畫件數及每件計畫每年補助經費依審查結果擇優核給。

(三) 國際年輕傑出學者:

1. 支持年輕學者長期投入創新構想,引領並鏈結國際學術社群,促進臺灣與國外學術機構交流合作,以提升研究之國際水準及學術影響力。

2. 年齡在45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於國內外已具獨立研究資歷,及建立國際團隊等國際學術相關表現者。申請時得不具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但須於取得資格後計畫始得核定執行。

3. 每年核定補助新計畫以15件為原則,每件計畫每年補助經費以不超過新臺幣1,000萬元為原則。

 

五、研究計畫如需申請購置單價新臺幣500萬元(含)以上之大型儀器,需另填大型儀器申請書CM10-1。並經本校相關單位主管(研發長及校長)簽章後,連同計畫申請書一併上傳。(請申請人提早將計畫書第一頁(表CM01)、大型儀器申請書(CM10-1)及用印簽辦單送至本組協助核章。)(請提早作業,該申請書主持人需上傳至國科會)

 

六、國科會申請系統「首次申請研究計畫」欄位,請已有申請過國科會各類研究計畫之主持人,於填寫呈現「首次申請研究計畫」欄位畫面時,請勾選「否」以避免後續退件增加作業流程。(請系所承辦協助查看,如勾選有誤需退件修正) 初次申請國科會計畫之主持人,請先完成學術論理6小時課程後送件。

 

七、請務必遵守國科會學術倫理之規定,並請計畫主持人、執行系所單位負責督導事宜。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6點第9款規定,自106年12月1日起。(學術倫理相關問題請洽本校研究倫理辦公室)

(一) 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3年內,完成至少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登入校務資訊系統 > 學術倫理課程系統,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備查)

(二) 計畫開始執行後所聘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起聘日起3個月內檢附修習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登入校務資訊系統 > 學術倫理課程系統,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備查)

 

八、申請計畫中若有共同主持人,必須全數登入於線上簽署同意才可「繳交送出」。

 

九、轉知教育部有關研究倫理審查之公告,請主持人務必遵守,網址:http://rec.site.nthu.edu.tw/p/406-1233-202655,r3334.php?Lang=zh-tw

 

十、為避免網路交通擁塞影響申請人權益,建請申請人提早上線作業。

 

十一、國科會相關辦法及表格請逕至國科會網站下載使用:國科會 > 學術研究 > 專題研究計畫專區 (詳參「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

 

十二、各領域申請及審查相關疑問,請洽各學術司:

(一) 自然處,電話:(02)2737-7811

(二) 工程處,電話:(02)2737-7526

(三)生命處,電話:(02)2737-7546

(四)人文處,電話:(02)2737-7179

(五)電腦操作問題請逕洽資訊小組,0800-212-058,02-2737-7590。

 

十三、研發處計畫管理組各學院聯繫窗口:

(一) 陳雅芬(#31182):電資院、科管院、半導體學院、研究中心。

(二) 羅淑婷(#35134):工學院、人社院。

(三) 高嘉儷(#35131):藝術學院、教育學院、師培中心。

(四) 殷嘉蓮(#35010):理學院、生科院、原科院、清華學院、其它。

 

分類: 計管
編輯者: 羅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