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與同仁:
一、國科會112年度「鼓勵女性從事科學及技術研究專案計畫」,自即日起接受申請,本校申請人須於校內截止日111年12月27(二)中午12點完成線上申請,敬請轉知教師同仁務必依規定辦理。
二、請申請人務必於校內截止日111年12月27(二)中午12點上傳完成,並請系所承辦人於國科會線上做「確認」。申請期間若需退件修改者,請直接聯絡系所承辦人退件,以維護個人權益。 (仍需於上述時間完成最後上傳,故請提早作業) 【申請路徑:鼓勵女性從事科學及技術研究專案計畫】
三、系所交送資料,均以電子郵件逕寄至計畫管理組淑婷(stlo@mx.nthu.edu.tw)無需繳交紙本,寄出後請來電確認(#35134):
(一) 系所內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ORCID清單。【本年度新增】
(詳附件Excel檔-計畫主持人員ORCID清單)
為增加本校優秀教師學術產出曝光度,拓展國際合作的空間及提升研究影響力,並有助於學校彙整與確認各領域教師之研究資料,期能更完整的呈現本校之研究成果,使本校在各研究領域之發展更具國際競爭力,請教師提供ORCID ID (申請網址https://orcid.org/)。
(二) 如有系所主持人為退休或屆齡,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111年12月27(二)下午3點前繳交以下文件(電子郵件):
(一) 系所申請名冊封面。(請確實核對申請資格及件數)。
(二) 各計畫申請名冊。(登入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線上申請彙整(新版)」>「勾選申請案」>「預覽名冊(右上角)」>「列印名冊」僅需單位主管核章即可(不需至人事室))。
四、女性在科學及技術領域研究的實力堅強且具貢獻,惟因受到不同階段的外在挑戰,不斷從研究領域流失,為擴大女性研究量能,鼓勵及支持女性投入科學及技術研究生涯,提升我國整體科技發展動能,特徵求本專案計畫。
五、申請機構與計畫主持人(申請人)資格:
須符合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且於109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間(不含計畫延長期間)未執行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之女性研究人員。但依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點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得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申請者,不得申請本專案計畫。
六、國科會申請系統「首次申請研究計畫」欄位,請已有申請過國科會各類研究計畫之主持人,於填寫呈現「首次申請研究計畫」欄位畫面時,請勾選「否」以避免後續退件增加作業流程。(請系所承辦協助查看,如勾選有誤需退件修正) 初次申請國科會計畫之主持人,請先完成學術論理6小時課程後送件。
七、請務必遵守國科會學術倫理之規定,並請計畫主持人、執行系所單位負責督導事宜。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6點第9款規定,自106年12月1日起。(學術倫理相關問題請洽本校研究倫理辦公室)
(一) 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3年內,完成至少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登入校務資訊系統 > 學術倫理課程系統,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備查)
(二) 計畫開始執行後所聘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起聘日起3個月內檢附修習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登入校務資訊系統 > 學術倫理課程系統,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備查)
八、申請計畫中若有共同主持人,必須全數登入於線上簽署同意才可「繳交送出」。
九、轉知教育部有關研究倫理審查之公告,請主持人務必遵守,網址:http://rec.site.nthu.edu.tw/p/406-1233-202655,r3334.php?Lang=zh-tw
十、為避免網路交通擁塞影響申請人權益,建請申請人提早上線作業。
十一、國科會相關辦法及表格請逕至國科會網站下載使用:國科會 > 學術研究 > 專題研究計畫專區 (詳參「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
十二、有關本專案計畫申請及審查相關疑問,請洽各學術司承辦人:
(一) 自然處:(02)2737-7512;stchen2@nstc.gov.tw
(二) 工程處:(02)2737-7940;dywen@nstc.gov.tw
(三) 生科處:(02)2737-7191;yftsai@most.gov.tw
(四) 人文處:(02)2737-7817;ypchen@most.gov.tw
(五)電腦操作問題請逕洽資訊小組,0800-212-058,02-2737-7590。
十三、研發處計畫管理組各學院聯繫窗口:
(一) 陳雅芬(#31182):電資院、科管院、半導體學院、研究中心。
(二) 羅淑婷(#35134):工學院、人社院。
(三) 高嘉儷(#35131):藝術學院、教育學院、師培中心。
(四) 殷嘉蓮(#35010):理學院、生科院、原科院、清華學院、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