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112年補助辦理區域海洋保育教育中心案」111年7月20日前提出申請

發佈日期 : 2022-06-24 最後更新 : 2022-06-24

一、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112年補助辦理區域海洋保育教育中心案」111年7月20日前提出申請。

二、依據該署111年6月16日海保綜字第1110005980號函辦理「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及補助辦法」辦理。

三、為有效執行「向海致敬-臺灣海域生態環境守護計畫」(110至113年)建立區域海洋保育教育中心工作,該署112年規劃遴選適合之機關(構)、地方政府或學校與該署共同合作,推動海洋保育教育。

四、旨揭補助範圍係以海洋保育推廣為主題,於固定場域建置1處海洋保育教育中心及其後續之營運。相關申請程序、審查作業及管考查核詳如附件作業須知。

五、如需申請112年補助計畫,請於111年7月20日前依據「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112年區域海洋保育教育中心計畫申請補助作業須知」(如附件)檢具經費需求表向該署提出申請。

六、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該署杜政賢,電話:(07)3382057轉262122

分類: 計管
編輯者: 陳雅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