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科技部111年度第2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至111年6月29日(三)中午12點前受理申請(本校截止時間)

發佈日期 : 2022-05-11 最後更新 : 2022-06-29

本案說明會本校公告連結

https://rd.site.nthu.edu.tw/p/406-1006-228608,r7527.php?Lang=zh-tw

 

一、【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科技部111年度第2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至111年6月29日(三)中午12點前受理申請(本校截止時間)

二、依據「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4點辦理。

三、產學計畫執行日為111年11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

四、合作企業出資規定--

(一)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5%之金額,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5萬元。計畫屬人文領域者,其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0%,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0萬元。

(二)合作企業配合款得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方式作為出資,其總和不得超過合作企業配合款總和之60%,且應於設備費額度內為之。

(三)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執行使用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 應將設備完成評價並附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設備所有權於簽約後3個月內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等資料,由申請人檢齊相關資料,上簽會送國際產學合作營運總中心行政組開立本校證明,再上傳。

五、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111年6月29日(三) 中午12點止受理申請(本校截至時間),欲申請者請依規定於期限內至該部網站線上製作計畫申請書,製作完成上傳後併同簽署本校利益迴避聲明書1份,由系所承辦人統一於111年6月30日(四)中午12點前送本組,避免遺漏,以便彙整辦理。

六、欲申請計畫者,請先簽署本校「科技部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利益迴避聲明書」(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皆須親簽),再上線簽署利益迴避暨保密聲明,請於簽署前務必詳閱該原則之規定。

(一)「合作企業參與合作計畫意願書」請合作企業加蓋公司大小章,

(二)若有申請合作企業配合款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等方式作為出資比,請上簽案會送國際產學合作營運總中心行政組開立本校證明。1~2附件再一併上傳。

七、申請機構執行本計畫辦理科研採購時,如屬計畫之合作企業專屬權利或獨家製造或供應,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或有逕向計畫之合作企業採購之必要且能提供具體證明者,始得由計畫主持人敘明理由循申請機構行政程序專案核准,辦理採購。

八、科技部徵案公告連結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連結計畫相關文件查詢連結出資比證明簽案範例

九、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該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

計畫規定如有疑義,請洽該部產學司,申請諮詢電話:(02)2737-7280林先生、(02)2737-7241王小姐,

技轉諮詢何小姐:(02)2737-7932

十、本校計畫申請業務聯絡人:計管組陳雅芬,分機:31182;

技轉業務聯絡人:行政組法務杜依黟及謝葦亭,分機:31298,62299;

企業配合款出資比證明業務聯絡人:行政組呂亞桓,分機:62303

分類: 計畫
編輯者: 陳雅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