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修正「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並自111年3月9日生效。

發佈日期 : 2022-03-11 最後更新 : 2022-03-11

 

摘錄部分法規修正規定說明如下:

十二、計畫主持人執行研究計畫,應依補助用途支用,並對各項支出所提出支用單據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

十三、經費結報及結餘款繳回事宜如下:

(一)執行機構應於研究計畫執行期滿後三個月內辦理經費結報。

(二)執行機構應確實審核研究計畫補助經費之各項支出,如發現計畫主持人有未依補助用途支用,應不得結報,並責成計畫主持人改進;如發現計畫主持人提出之支用單據有虛報、浮報等情事,應為適當之處置,並將處置結果提報本部。

(三)補助計畫經費當年度如有結餘,應如數繳回本部。

說明:

參依行政院一百十年五月 參依行政院一百十年五月 十日院授主預字第一 ○ ○一○一二三七號函修正 「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 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 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 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 執行應注意事項 」之 第三點 及第四點規定,暨行政院主 及第四點規定,暨行政院主 及第四點規定,暨行政院主 計總處 一百十 年九月二七日主會財字第一 ○一 五○四七A號函修正「原始憑證留存代辦、受委 「原始憑證留存代辦、受委 「原始憑證留存代辦、受委 託、 受補(捐)助機關構託、 受補(捐)助機關構託、 受補(捐)助機關構託、 受補(捐)助機關構託、 受補(捐)助機關構託、 受補(捐)助機關構託、 受補(捐)助機關構學校或民間團體明細表」之 學校或民間團體明細表」之 修正意旨,受補 修正意旨,受補 修正意旨,受補 (捐)助對象 執行經費之支用單據非屬機關原始憑證, 機關原始憑證, 爰「支出憑證」修正為「支用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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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計管
編輯者: 羅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