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項共同徵求案分為「構想書」及「完整計畫書」兩階段申請作業,第一階段由法方計畫主持人偕同臺方計畫主持人向INCa提出,俟獲「構想書」審查通過通知,臺、法雙方計畫主持人得同時分向科技部與INCa進行第二階段「完整計畫書」申請。科技部僅受理第二階段。
二、申請資格
我方申請人:
以刻正執行科技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 且於本方案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所稱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於申請時應同時上傳原計畫之申請書合併檔及經費核定清單。
法方申請人:
依法國國家癌症研究院規定辦理,申請方式請至INCa 官網查詢:https://www.e-cancer.fr/
三、合作領域
癌症相關(得含認知科學)之原創知識或前瞻技術研究,並鼓勵跨領域合作(仍應以生命學科為主體);惟不含以下主題:
(一)轉譯學研究;(二)臨床實驗;(三)流行病與公共衛生研究。
四、作業時程
(一) 「構想書」受理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月2日止(法國時間),以INCa公告之時間為準。。
(二) 「構想書」審查結果:2022年2月底前。
(三) 「完整計畫書」受理日期:構想書審查通過至2022年3月24日止(法方截止時間以法方公布的時間為準)。
為確保未來臺、法雙方第二階段時之計畫申請能夠成案,於法方主持人向INCa完成第一階段構想書申請後,強烈建議我方計畫主持人以電子郵件於2021年11月2日前通知科技部承辦人(e-mail: mchu@most.gov.tw),電郵主旨請寫:2023年INCa, PLBIO計畫構想申請—XXX(主持人姓名),內容請附上構想書。
五、第二階段申請方式—提送完整計畫書
我方計畫主持人請依循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之申請程序,於科技部「雙邊協議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計畫」線上系統填列計畫申請書,並由其任職機構彙整自系統送出後,備函檢附申請清冊向科技部提出申請。
六、計畫申請細節請參考附件徵求說明
七、臺方聯絡人
科技部 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 Mr. Min Chi HU (胡敏琪先生)
Tel: +886-2-2737-7683 Email: mchu@mos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