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自110年9月30日生效。
重點摘錄部分法規修正規定說明如下(詳請參閱附件):
說明 :借調至政府機關之駐外單位任職人員如自公私立大專院校借調者,均為學術成就及專業能力優異之學者,考量現今資通訊科技發達,可運用數位科技於非公務時段,遠端完成計畫指導、監督、管理及協調等研究工作。 為利延攬優秀學者至政府機關提供服務貢獻所長,亦能維持其基本學術能量,爰刪除第二項但書不得申請計畫之規定。
說明 :為使歸建後之政府機關駐外單位任職人員延續學術生涯,縮短銜接研究工作之空窗,爰修正第一項第三款,縮短歸建後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計畫申請之期限為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