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19-09-24
最後更新 :
2019-10-14
一、【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科技部109年「產學研發聯盟合作計畫-半導體領域試辦計畫」(REAL計畫)至108年10月23日(三) 下午5時止受理申請(本校截止時間)。
二、 為提升我國半導體產業的國際領先地位與競爭實力,自106年起推動「產學研發聯盟合作計畫」,並以半導體領域先行試辦,分為IC設計、製造及封測三組。
三、計畫執行期限自1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申請機構得申請多年期計畫(至多三年)。
四、 計畫申請方式由科技部逕依申請人建議之推薦機構,將「計畫推薦機構審核資料」須以密封形式(如徵求說明書附件1)送至推薦機構進行審核,另針對推薦程序新增如申請人與計畫推薦機構取得協議,亦可由該推薦機構直接受理計畫推薦機構審核資料,申請人取得推薦計畫證明文件(如徵求說明書附件3)後再向科技部提出申請書。
五、申請資格:合作企業-指符合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者。應每年現金出資至少新台幣100萬元以投入本計畫研發,出資金額應高於向該部申請補助經費,出資期間並與此計畫之執行重疊一定期間。
六、申請注意事項:
(一)計畫推薦機構得依「計畫推薦機構審核資料」之格式規範,包含但不限於科技部格式,設計計畫推薦機構審核資料書表;惟於受理推薦申請前,應函報科技部備查。
(二)參與本計畫之博士生每人每月獎學金業界至少投入2萬元,科技部至少補助2萬元。
七、審查作業包括書面初審及會議複審,審查原則如下:
(一)計畫之研究主題必須具有前瞻性或創新性,以解決未來重要問題為目的;在前瞻性方面應屬於「產業等級」而非「公司等級」,將排除廠商進行國內競爭者現有技術之申請案。
(二) 博士生或博士級研究人員參與研究計畫,業界承諾額外資助博士生獎學金者,或業界有吸納計畫內博士生或博士後誘因相關承諾者,將優先考量。
八、 計畫申請書格式及申請辦法
(一) 計畫書請採用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格式,計畫書總頁數須100頁以內為原則,並註明申請組別(IC設計、製造或封測)。
(二) 有意申請者,請於108年10月23日下午5點前備齊科技部送計畫推薦機構之審查資料(徵求說明書附件1)、申請人與企業之合作約定書(說明書內附件2),逕行上傳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資訊系統申請(文件不全或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並請通知計管組,俾便函送申請。
九、計畫申請公告請逕至https://www.most.gov.tw/spu/ch/detail?article_uid=3f10330c-824a-4d98-8d1f-9b0e9b05b485&menu_id=7408cf65-d88f-41c4-835f-09ebd6e392b0&content_type=P&view_mode=listView查詢。
十、該部產學研發聯盟合作計畫辦公室:賈明蓉小姐,電話:02-2737-7204;產學司承辦人:余懿珊小姐,電話:02-2737-7241;系統操作服務專線:資訊處02-2737-75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