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新型態產學研鏈結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二、各價創計畫如有符合作業要點第十一點所訂免予上繳或減免上繳比例之資格條件,請執行機構務必於大部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STRIKE)詳實登錄相關技術作價合約資訊,並函報大部備查。
三、檢送「科技部補助新型態產學研鏈結計畫作業要點」修正後全文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四、本案科技部產學司聯絡人:高鴻文,電話:(02)2737-7571